基地规章制度

2017年12月08日 11:20  点击:[]

一、总  则

(一)为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国别研究基地的建设,强化基地的科学管理,把研究基地建设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研究平台,建设优良的研究团队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》的精神,特制定本管理操作条例。

(二)研究基地(以下简称基地)的建设标准:

1、科学研究:通过组织国家级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、产出重大研究成果,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,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国别研究的水平居西部地区领先地位,并在国际国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声誉。

2、人才培养:通过科学研究,培养高素质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;通过课程开发和课题研究,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层面转化,更新教学内容,提高教学水平,培养硕士等高级专门人才;为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服务。

3、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:通过举办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、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、建立图书资料和信息网络等措施,协调本研究领域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学术活动,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。

4、咨询服务:通过主动承揽应用部门的委托研究课题、吸收实际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、派遣专兼职研究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顾问等措施,面向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开展咨询服务,提高解决实际重大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,成为广西乃至全国知名的思想库和咨询服务基地。

5、深化科研体制改革:要把制度创新作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关键,通过建立课题组研究人员聘任制和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,形成机构开放、人员流动、内外联合、竞争创新、“产学研”一体化的运行机制。

二、管理体制

(一)基地是广西区科技创新平台,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管理工作,基地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的日常建设与发展。在基地内部建立起一整套规章制度,明确各方面的责、权、利,报经学校批准后在社会科学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督导下,由基地负责人全面加以贯彻实施。

(二)基地设研究中心主任一名,专职具体领导和管理研究中心,中心主任是基地的学术带头人,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知名度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。

研究中心主任的职责是:组织实施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标准,组织实施学术委员会确定的科研发展规划;聘任基地专、兼职研究人员及行政管理、图书资料管理人员;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;负责中心的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、政策咨询、人才培养、图书资料建设等工作;召集、组织中心的重要工作会议。

(三)基地设置基地管理办公室,全面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学科发展规划,由基地承建学院的主要领导进行直接参与负责管理,加强管理和协调,定期进行检查评估。

(四)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基地建设的实际情况,可聘任专职行政秘书、配备数量充足的专兼职行政管理人员和图书资料管理人员等,协助处理基地各项日常事务,协助中心主任搞好组织管理和科研服务工作。专职行政人员应熟练掌握办公室软件,熟悉计算机网络系统,其主要职责包括对财务、科研、人事、内部资料等方面的建档立项和管理,对中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,对有关仪器设备的维修、保养及对外联系工作。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应具有图书馆员或相应职称,其主要职责包括:收集本研究领域书刊情报及相关信息资料、及时购置最新书刊并编目、为科研人员提供计算机信息查询与借阅等服务工作、对使用图书资料年度专项经费采购的书刊资料单独造册登记。

(五)基地学术委员会设定学术委员会主任一名,学术委员若干。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办法以及换届、增补、主任人选、民主表决程序等事项遵循广西民族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。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。学术委员每届任期三年,每届更换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。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,校社科处负责人应列席参加会议。

三、项目管理

(一)基地应把承担重大科研项目、产出重大科研成果当作基地建设的首要任务。在积极做好各级重大项目的研究工作的同时,还应主动从国内外有关部门承揽各种研究项目,广开科研项目和经费来源。重大项目,除按《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管理外,其它基地管理活动依照《广西民族大学科研管理办法》为具体活动的准则,强化科研管理、教学管理、人员管理、经费管理、资料和设施管理、对外交流。

(四)基地的科研项目具体管理办法按照《广西民族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实行,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管理、项目实施管理、项目经费管理等内容。在研究项目评审通过后、正式批准立项前,由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度进行讨论。

四、人才培养

(一)基地积极、广泛吸收中青年教师参加重点、重大项目研究,培养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;积极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,促进研究生等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。

(二)基地继续为政府、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、学术交流和学术成果转化为补充的中、短期培训。学校和学院积极支持基地自主举办短期培训班,并支持其将培训收入留作发展基金使用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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